• 威县“九方面”落实政府采购自查自纠

  • 网网网络  阅读[0]次  评论[0]条  发布时间:2009-10-17  发布人:网网网络

文章摘要:威县“九方面”落实政府采购自查自纠

       河北省威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及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及文件通知精神和要求,从六月开始,集中时间、人员、精力,对2006-2007两个年度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自查,找准问题,边查边改、边规范,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放大政府采购规模效益。把上规模作为当前及以后几年政府采购工作的第一要务。制定了《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凡是列入采购目录和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全面编制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严格预算约束能力,加强政府采购的计划管理。
       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着力实现管理与执行的"两分离",并按照权责统一、运转协调的原则,狠抓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来规范采购行为;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增强采购单位的自律意识,建立和完善供应商投诉机制,规范定点采购单位的管理;建立了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和直接支付制度,减少了采购资金的周转环节和在途时间,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利用宣传册、标语、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对社会公布了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号码,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
       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下大力气抓好政府采购办和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明确各自职责,做到既不“缺位”,亦不越位;抓好制度、方法创新,采取灵活多样的采购方式,努力实现采购性价最优化;积极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信息管理方法,努力尝试网上招标采购,提高政府采购的水平和效率。
       狠抓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提升学习意识,加强学习法律和专业知识,提高采购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廉洁意识,狠抓采购队伍的廉政建设;提升服务意识,以服务为宗旨,以服务促管理,把管理与服务有机融合起来,以优质的服务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采购信息公开。威县在严格落实上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对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的采购范围进一步细化,将公务车辆保险、医疗器械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为实现政府采购信息覆盖全覆盖,该县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手机短信等发布政府采购招标信息,扩大投标商范围,促进投标商之间的公平竞争,为采购工作提高比较和选择余地。
     加强采购过程管理。年初根据采购计划,严格编制采购预算,对使用财政资金的购置支出,由采购中心和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双重把关,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而未实施政府采购的支付中心一律不予报账。同时,针对不同的采购项目,分别采取集中招标、邀请招标、定点采购、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加强企业资质审查。为确保政府采购商品的质量,该县把供应商资质审查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一环。建立了供应商信息库、评审专家库,结合以往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由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参与投标的企业进行严格评审,做到招标、竞标、评标有理有据。在今年的政府采购招标中,将不具备投标资格的三家供应商拒之门外。


   加强监督机制落实。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该县建立了分工明确、互相制衡、相互监督的内部监督机制,在拟定招标文件、明确标的物要求、规范招投标及开标程序和评标办法、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均做到规范、透明,实现了"三公开",即公开采购内容、公开采购程序、公开采购方式。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了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公证部门全程公证的监督机制,实现了采购、验收、付款三个环节相互分离,增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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